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收到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国资委关于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事项的批复》(鄂国资产权[2006]143号),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已获湖北省国资委批准。
    特此提示公告。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六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