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下称“南钢联合”)为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南钢股份”)的控股股东。 截至2006年一季度末,南钢联合计持有本公司56,718.43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0.60%。
    2006年5月23日,南钢联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6]90号《关于同意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增持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详见本公司公告临2006-010号)。中国证监会批准南钢联合在2006年5月23日至2006年7月22日期间的两个月内,以不超过3.80元/股的价格,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购买不超过13,000万股的南钢股份流通股股票。南钢联合已于2006年5月25日起实施增持计划。
    南钢联合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最大的非流通股股东,已于2005年4月12日作出“在2006年6月30日之前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全面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的承诺(详见本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但由于南钢联合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持续到2006年7月22日,与启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的时间无法衔接。
    南钢联合日前书面函告本公司:“南钢股份编制2005年年度报告时,本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出具了前述股改承诺。当时,本次增持的申请尚在中国证监会审核期间,获批与否尚不明朗,故承诺时间并未考虑增持因素。由于本次增持系为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打下良好基础的措施之一且已开始实施,本公司决定按照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要求完成增持计划后,于2006年9月30日前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程序”。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