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签订转让在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业置地”)投资的协议
    交易对方:深圳市仁昌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昌顺业”)
    交易数量:人民币1450万元
    本次转让交易为非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没有影响。
    一、交易概述
    经公司于2006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转让在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资。转让交易方式为在乐山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挂牌转让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450万元。(详见公司于2006年5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编号为临2006-09、临2006-11的临时公告)
    2006年6月21日,公司收到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乐产成字[2006]15-1号《产权交易成交确认书》,从该确认书上显示,深圳市仁昌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愿以1450万元的价格受让公司在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资。2006年6月21日,根据《产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公司与仁昌顺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截止2005年12月31日,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14264.35万元(账面价值为14315.30万元),按公司占有8.95%的权益计算,公司拥有的权益净资产为1276.66万元。
    经公司咨询新业置地其他股东,均同意公司转让该部分股权,且表示不受让该部分股权。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仁昌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22日,注
    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侨福大厦8楼C;法定代表人:刘慧;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网络产品,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信息咨询等。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乐山市产权交易中心乐产成字[2006]15-1号《产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公司于2006年6月21日在公司本部与深圳市仁昌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仁昌顺业以1450万元的价格受让公司在新业置地的投资1,270.90万元(占新业置地所有者权益的8.95%),仁昌顺业于协议生效后3日内,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1450万元。并于协议生效后10日内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6年6月22日公司已全部收到了深圳市仁昌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的本次股权转让价款1450万元。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处置新业置地的投资回收资金,将有利于今后积蓄资金发展公司的主业。同时,通过本次转让,公司将实际获得161.70万元(已扣除交易佣金费17.40万元)的投资收益。
    六、备查文件:1、《产权交易成交确认书》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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