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财经时报》报道,国有股划转社保的比例,可能在10%至20%之间。基本思路是:已上市公司(包括境内和境外上市),未上市公司(包括未完成股改公司),均将一定比例的国有股一次性划给社保基金;首次上市公司,上市前将一定比例的国有股划给全国社保基金。 报道称,由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牵头,国资委、社保基金理事会组成的「国有资产划转工作领导小组」正在为此积极工作。报道并引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所长夏斌表示,在经过充份调研后,他们建议有关部门尽快明确国有股划转社保基金政策。《大公报》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述文章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