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28日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5年年度报告期内总股本406531.2
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含税)。
    二、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
    三、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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