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06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董事张鹏飞先生因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该项议案的董事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
    公司在2004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内蒙古秦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内蒙古秦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97%的股权以7762.52万元转让给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但截至目前为止,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该笔转让款,为了保证公司的合法利益,经和种业集团协商,双方同意签订补充协议,解除已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公司收回内蒙古秦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并且该公司自2004年元月至今的一切收益归公司所有。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该项议案的董事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
    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6年7月21日(星期五)上午九时开始。
    二、会议地点:杨凌农业高新产业示范区新桥北路2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6年7月19日下午3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2、公司董事、监事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帐户;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登记地点: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杨凌农业高新产业示范区新桥北路2号)
    3、会议登记时间:2006年7月20日星期四(8:30-12:30)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它事项
    1、会期1天,参会者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杨凌农业高新产业示范区新桥北路2号。
    联系人:刘 洋
    联系电话:(029)87033019
    传真:(029)87031001
    邮编:712100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特此公告
    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29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出席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股东账号: 委托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