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元。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股
    ·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2日
    ·除权除息日:2006年7月13日
    ·新增股份上市日:2006年7月1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7月20日
    一、通过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6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分红派息方案
    以2005年末总股本280,436,8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043,680.10元。
    持有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每股发放现金红利为0.09元;持有社会公众股的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每股发放现金红利为0.10元。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2005年末总股本280,436,80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2日
    除权除息日:2006年7月13日
    新增股份上市日:2006年7月1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7月20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于现金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代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的红利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由该公司代为发放。
    3.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于股权登记日次日直接计入股东的证券帐号。
    未办妥指定交易的投资者,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待办理完全指定交易手续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取得转增股份。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单位:股)
变动前股本 本次转增股本 变动后股本 股份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09,269,331 10,926,933 120,196,264 38.96%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71,167,470 17,116,747 188,284,217 61.04%
合计 280,436,801 28,043,680 308,480,481 100%
    七、实施本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为0.26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29号华侨大厦5楼
    电话:(021)62496858
    传真:(021)62496860
    九、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