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6年6月28日裁定解除该院冻结的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贰仟零叁拾万股股权。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