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字(2000)049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振华港口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公司按上述规定购买的国产设备可抵免企业所得税。
    公司日前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第十一税务所批准,同意公司2005年度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款约7532万元,可计入公司2006年上半年度利润。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