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少交契税,部分买房者在申报买房契税时有意低报房产交易价格,以达到目的。珠海市财政局契税征收处近日出台规定,对于房产买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契税征收部门将按市场价征收契税。据悉,这一规定珠海已经开始实施。
据了解,近段时间,在审核买房者提交的契税申报资料时,有不少购房者的买房交易价格明显低于目前的市场价格,其中有的一手房将购房合同的签订时间提前或直接将价格标低,二手房则将评估价写低,从而达到企图少交房产契税的目的。因此根据政策,有关部门出台规定,在房产转让和买卖过程中,房产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又没有正当的理由,将按市场价征收契税。
对于这种一手房申报价格偏低的行为,市财政契税征收处工作人员介绍,工作人员会参考它那个楼盘或附近地段的市场价作一个调整,或者让买主出具证明,比如说提供买房的付款凭证或临时的合约和银行的进账单给我们核实,以证明的确是以那个价钱或那个时间买房。
而对于二手房,则首先要求客户提供详细说明,为什么这套房子比市场价有这么大的差异,客户说明后工作人员会去进一步核实、去找相关资料。根据市财政契税征收处工作人员介绍,有必要的话,工作人员还会去现场查看,最后来确定计税的金额。 (责任编辑:田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