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份地方和央企节能目标责任书签订
高成本使用能源约束政策和节能优惠措施将出台
从全国节能工作会议上获悉: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改委与除西藏外的30个省(区、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14家中央企业负责人26日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
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在会上说,节能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长期以来,我国能源效率总体水平低,单位GDP能耗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许多。尤其是这几年,高耗能产业发展较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进展缓慢,能源消耗量不断增加。特别是今年上半年以来,尽管采取了很多措施,作了很大努力,但节能形势仍不容乐观,能源消耗增长依然过快。
马凯说,国务院近日即将下发的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是“十一五”时期节能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他表示,必须着力抓好10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二是大力推进结构调整;三是着力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全面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四是抓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五是完善节能保障机制;六是加强节能法制建设;七是强化节能管理队伍建设和基础工作;八是推动政府机构带头节能;九是加大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十是加强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人民日报北京7月26日讯 记者朱剑红)
另据新华社报道,“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理顺能源产品价格,抑制能源低成本消费,将低成本使用能源的鼓励政策改为高成本使用能源的约束政策。同时,相关部门还将择机出台更有利于节能的优惠措施。这是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26日在全国节能工作会议上透露的。
他透露了“高成本使用能源的约束政策”的具体措施:要将目前矿业权无偿取得和有偿取得的双轨制统一改为有偿取得,还原资源成本;要强制矿山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加大安全投入,还原安全成本;强制企业从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矿山环境的恢复、生态补偿,还原环境成本;所有能源生产销售企业必须保证员工的基本收入、基本福利等权益,还原人工成本。
相关部门将择机出台更有利于节能的优惠措施。一是研究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推进燃油税尽快出台;二是在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研究制定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过程中,考虑将节能设备作为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对象之一;三是研究全国范围内资源税税额调整方案,并逐步完善资源税制;四是研究调整车辆购置税现行税率结构,引导消费者购买低能耗、低排放汽车;五是对促进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税收政策进行系统研究等。(新华社记者齐中熙、刘铮)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