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中国信息产业部发布《关于加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通知》,以进一步加强对外资在国内从事电信业务的监管。 信产业部表示,自《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多数外国投资者严格遵守有关要求,但近来也发现一些外国投资者通过域名授权、注册商标授权等形式,与境内增值电信公司规避《规定》要求,在中国境内非法经营增值电信业务。 通知指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申请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并申请相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而未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并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外国投资者不得在中国境内投资经营电信业务。 此外,境内电信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国投资者变相租借、转让、倒卖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也不得以任何形式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提供资源、场地、设施等条件。(fa)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述文章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