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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6年8月7日在深圳招商银行培训中心召开,秦晓董事长主持了会议。 会议应到董事17名,实际到会董事13名。魏家福董事委托孙月英董事,傅俊元董事委托李引泉董事,武捷思独立董事委托胡长焘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林初学独立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公司7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中期行长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盈利预测报告》;
    为实现本公司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目的,本公司需要进行2006年度盈利预测。
    为进行本次盈利预测,本公司进行以下主要假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本决议中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以下简称“中国”)、香港或任何其它本公司目前经营所在或对本公司业务构成重大影响的国家和地区的现有政治、法律、财政、市场或经济状况将无重大变动;
    (2)中国、香港或任何其它本公司经营所在或与本公司有安排或协议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或规则,将不会有对本公司业务或营运可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动;
    (3)就对本公司经营而言,现行的通胀率、利率或汇率将无重大变动;
    (4)中国、香港或任何其它本行经营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的所得税、营业税、附加费或其它政府征费的税基或税率将无目前无法预计的重大变动;
    (5)对本公司的业务及经营活动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交易费将不会调低;
    (6)对本公司的业务及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战争、军事行动、瘟疫及大范围流行病或自然灾害将不会发生;
    (7)本公司的业务不会受到劳工短缺、劳资纠纷或任何其它本公司管理层控制范围以外的不利因素所影响。此外,在预测期内,本公司将能招聘足够的员工,以应付预测期间经营业务所需;及
    (8)中国政府继续执行与2005 年相近的适度的宏观经济及货币政策,以维持稳定的经济增长率。
    基于以上主要假设,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对本公司业务经营有关信息进行认真分析后,本公司预计2006年度的净利润将不低于人民币52.5亿元。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定量授权标准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审议批准重大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董事会对属于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向招商局国际码头(青岛)有限公司、招商局国际海运物流(青岛)有限公司、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青岛)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共同授信30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进行了审查并批准。关联董事对本事项表决进行了回避。
    六、会议讨论了招商银行在香港上市后的股息政策,董事会建议,就截至2006年、2007年及2008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预计将会分配总金额介乎公司有关年度净利润25%至35%之间的股息,各年度具体的派息比例及金额需届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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