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从8月1日开始全面强制征收,物业税的开征也被普遍认为已成定局,只剩下空置税一直悬而未决。而自从二手房个税强制征收使得二手房市场低迷以来,对于征收空置税的呼声再次传来。
    “空置不自用又不出租超过半年以上者,就得收取一定的空置税。征空置税胜过征个税,只有这样才可把矛头直指囤货的炒家,避免伤及无辜的消费者。”中原集团主席施永青评论说。
    “如果征收空置税,二手房的供应肯定会增加。当然这也要看征收的具体细节和力度。”北京链家地产经纪公司市场总监金育松的判断是,“现在打击投机性购房主要是在交易环节上征税。在不久的将来,国家可能会通过对持有环节征税,促使二手房的供应量增加,活跃二手房市场。”
    征收空置税是逼迫存量房源流向市场,增加有效供应,这样市场上可供租售的供应量就会立即增加,租金及楼价会因此下调。
    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晓认为,空置税和物业税的性质和效果类似,是对房产持有环节的规制,可以限制房地产炒作和投机,与宏观调控是一致的。由于是针对炒作和囤积住房,对于抑制房价有明显效果。
    “在短时间内出台应该很困难”,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徐滇庆对“空置不自用”的标准表示怀疑:假如把空置房简单地定义为无人居住半年以上者,那么由于城市改造原因或者以市场价出租或出售但尚未找到租赁者或购买者,以及开发商囤积居奇的闲置土地、捂盘的房源是否也划入征收空置税的范畴呢?
    徐滇庆认为应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比如对于控制、监管的空置土地,就可以征收空置税。对于无法监控的个人住房,则需要科学可行的细则,空置税才有出台的可能性。
    在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刘桓教授看来,“税收是否能起到杠杆作用,主要是由整体环境决定的。在我国征收房产空置税,必须按照市场发展的周期进行调整,只有产权制度完善后才能起到效果,但这一前提还不具备。”
    目前我国缺乏征收空置税的法律基础,也没有严格的法律秩序和登记制度来保障。
    在我国实行对第二套房产征收空置税,要有一个前提,就是建立个人房产权属与信用数据信息资源共享的平台,规范标准和查询体系,否则征税就无法操作。
    徐滇庆教授进一步解释,在公共财政学上,征税的原则之一就是税基要广,税制要简单。如像空置税这样,现在还涉及到一些不确定因素,不仅征收困难,还会带来很多其他的弊病,使得人们更倾向于避税,背离征收空置税的初衷。
    赵晓建议可以以人均住房面积为征税标准,比如人均住房为30平方米,那么高于这个数目的住房拥有者就要征税。可以将空置税并入现在正在讨论的物业税中,只要合理划分征税标准的物业税是可以代替空置税的。
    国外空置税征收情况
    法国
    从1999年1月1日起,法国开始在巴黎、里昂、波尔多等8座大城市征收房屋空置税。房屋空置税的税率按照住房的毛租赁费的百分比计算,税率为:征税第一年10%,征税第二年12.5%,其后每年为15%,另加收所得数额9%的管理费。
    韩国
    “一户一宅”制度一直是韩国政府为了保障低收入人群而设立的。近几年来,韩国利用多处住宅进行投机的现象日益严重。韩国政府出台了遏制房地产投机的政策,“一户一宅”的房主政府收取的资产增值税为9%,而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宅者则收取高达36%的资产增值税。
    英国
    英国拟对风景区的第二套住房征收“空置税”,理由是这些第二处住房大多数时间都处于空置状态,影响了当地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空置税只是英国政府打算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之一,其他措施还包括家庭税、房产登记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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