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宣布,杜惠琴女士已辞去本公司合资格会计师职务,并已于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生效。 杜女士已确认,其辞去本公司合资格会计师职务乃基于私人理由,并确认其本人并非与本公司董事会出现意见分歧,且并无关于其辞职的任何情况须知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及本公司的股东。本公司谨此感谢杜女士过去对本公司所作出的贡献。
    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24条,本公司必须聘用具备该规则所载指定资历之人士担任其合资格会计师。香港联交所已授出为期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以下简称“豁免期间”)毋须严格遵守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24条有关委聘合资格会计师的豁免。在豁免期间,本公司安排本公司的总会计师陈银杏女士负责合资格会计师的职务。此外,本公司亦已安排香港会计师公会认可的执业会计师叶沛森先生担任本公司的财务顾问,以向陈女士在履行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24条规定的合资格会计师职责方面提供协助。
    陈银杏女士现为本公司总会计师,一九九八年毕业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学院,取得经济硕士学位,于二零零零年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陈女士已于二零零六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所述之会计专业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