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控股比例98.26%)第四届三次股东会于2006年8月10日召开。 应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两人,实际出席两人,会议由北京市大龙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荆占起主持。此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将公司名称“北京市大龙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八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