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8月17日(星期四)下午1:30时在本公司接待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其中:亲自出席者9人,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小军先生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发波先生、非执行董事苗健先生委托非执行董事李俊峰先生代为出席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李柱石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以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1. 通过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 通过新增专项银行贷款额度人民币32亿元,并授权公司执行董事签署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信贷合同、担保协议、反担保函、提款申请等信贷文件;
    本公司于200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于2006年5月9日召开的2005年周年股东大会所通过的2006年度总额人民币35亿元银行授信主要用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而新增专项银行贷款将仅用于以规避人民币升值之汇率风险为目的、向指定银行申请的不超过4亿美元贷款,该项贷款计划如能顺利得以实现,预期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本公司因人民币升值所带来的损失。
    3. 同意夏穗嘉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
    除以上决议外,本次董事会议并无其它任何决议。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广州,200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