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2月10日,本公司与原西安市财政局就西安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股国家股股权托管事宜,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并从即日起实施。
    2006年3月8日,为实现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分开,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批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的通知》(市政办发〔2005〕144号),公司原第一大股东西安市财政局与西安市国资委签署了《股权划转协议》。西安市财政局将其持有的占西安饮食股本总数30.59%的5250万股国家股股份和占西安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3.99%的3000万股国家股股份全部无偿划转给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西安市国资委)。
    2006年6月5日,西安市国资委以《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的通知》(市国资发[2006]88号),决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股权划归由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此次股权划转后,本公司总股本仍为17162.2650万股,其中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250万股,占总股本的30.59%,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所持股份的性质为国家股。
    2006年8月14日,西安市国资委与本公司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原西安市财政局与本公司签订的委托管理西安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股权托管协议》,双方签署了《终止托管协议》。同日,西安市国资委下发了批复文(市国资发[2006]139号)。根据该批复,西安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西安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股国家股份连同唐城百货服装企业集团的国有资产全部以2006年6月31日报表数划转给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