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6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主席张炳权先生主持会议。 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到会4人,监事李书生因出差不能参会,委托监事会主席张炳权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06年中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2006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2006年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邯钢集团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中国建设银行持有的舞钢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改后全文可查阅https://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