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郑州市针对市流动人口管理,市政府初拟《郑州市暂住人口登记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将在9月30日前,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规定》提出,在郑州暂住3~30天的要进行暂住登记,居住30天以上的,要办“居住证明”。 由于此“居住证”与暂住证区别不大,一时间,郑州拟恢复暂住证的消息引起社会的广泛争议。
公众:要走回头路?
除了恢复暂住证外,规定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办“居住证明”也要交工本费。对此,郑州市民褒贬不一。据河南一家主流媒体网上调查显示:认为没有必要恢复暂住证的占68.8%,支持恢复的只占22.4%。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一位公务员说:“取消暂住证,破除了区域限制,更重要的是实行了‘市民化管理’,也就是把外来人员当成本市居民进行管理,不再在人格上有所歧视。”
郑州市市民李东垒则认为:恢复暂住证的理由似乎冠冕堂皇,因为外来人口在“治安、卫生和城市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这种理由值得商榷。让外来人口办理暂住证,固然可以便于管理,但不能为了便于管理就让外来人口办理暂住证。
更有网友认为,暂住证就是一种无效的人口管理措施。从各地实施的效果来看,暂住证并没有发挥引导人口流动、规范人口管理的作用,各地在严格实行暂住证制度的同时,也是各地流动人口大量增加的时候。在一些地方,暂住证还被异化为一种赤裸裸的创收手段。这种无效的人口管理措施被废除是理所当然的。
“感觉政策反复无常,别的城市都取消暂住证了,郑州要走回头路啊!”有网友评论。
公安部门:利于民警执法
郑州取消暂住证是在2003年。
就在今年5月19日,郑州市公安局局长姚待献接受记者采访时还明确表态:郑州市不会恢复暂住证制度,“市民化管理、亲情化服务和人性化执法”是未来流动人口管理的方向。
据了解,郑州市区常住人口330万,其中,流动人口100多万。如何管理好这100多万流动人口确实是个难题。
有人分析,郑州市恢复暂住证与整顿治安环境有关。
刚刚召开的郑州市治安管理工作会议传出,郑州市建成区内都市村庄、宾馆旅店、公房出租屋、桑拿浴池等处,聚集的外来人口有150多万之多,全市85%以上的刑事案件是这些人所为。为了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郑州,郑州市公安局准备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恢复暂住证。
“郑州的治安案件有80%系流动人员所为。如何管好外来人口,将直接关系到郑州这个大都市的治安秩序。”一位民警说。
郑州市公安局部分基层民警同样认为,恢复暂住证,有利于辖区社会治安的治理。
“2003年郑州市暂住证制度取消之后,派出所民警对外来人员管理主要依靠房屋租赁登记制度,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不太好操作执行,给社会治安管理带来一些难题。”一位从事社区工作数年的张姓民警说。
暂住证为何每每成为众矢之的?
郑州职员张勇认为:暂住证自从诞生之日起,就身兼管理与服务的双重功能。然而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暂住证的管理职能往往被畸形放大,而服务职能却得不到很好的体现。因此,暂住证每每成为众矢之的。
此次《规定》在强调暂住证利于民警执法的同时,并没有更多涉及如何加强服务职能,这也使得大众认为此次恢复暂住证更像是一种简单的倒退。
有关人士认为,当初取消暂住证的消息曾经令无数人欣喜不已,认为这意味着管理理念的改变。但是从暂住证的迅速“复辟”来看,取消暂住证并不意味着管理理念的改变,或者起码这种转变是打了折扣的。正因为如此,一旦警方在管理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困难,就依然会不由自主地回到传统的“管理中心论”思维模式。
有专家认为,暂住证不应只是简单的“复辟”,而是应当更多地着力于强化服务职能,以平衡其管理职能。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在决策中暴露出来的草率和朝令夕改,也足以因为这一张小小的暂住证而引起必要的反思。
这位专家还认为,如果确有必要对外来人口实行某种登记制度,那也应当寻找合乎法治原则、合乎民意的过渡性办法。比如,外省居民只要在本市拥有固定居住地,并承诺居住若干时间,即可自愿到户籍部门免费登记。持有该登记证明,即可与本地户籍居民享受同样的公共服务和公共品。也就是说,通过这样的登记,外来人口得到的将是一纸权利证书。(记者肖树臣)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