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日前公布了42个部门单位200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审计结果公告中披露了一份触目惊心的政府采购“违规清单”。教育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文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4部门违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违规采购金额高达3.8亿元。
根据审计结果公告,教育部违规采购的情况,涉及10多个所属单位,违规采购金额1.45亿元。主要表现在:
——教育部所属事业单位向财政部上报预算的27个单位中,22个单位未上报政府采购预算。师范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支付证书印刷费2465万元,可却未编入政府采购预算,未按政府采购的程序对印刷单位公开招标。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支付印刷费218.92万元,未编入政府采购预算、未按政府采购的程序公开招标。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综合教学楼、体育馆工程进行装修时,以自行组织招标、自行评标方式选择承包商,中标金额1295.78万元。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购买学习中心大楼,通过自行组织内部招投标选用了两家公司进行大楼装修改造,并支付设备和工程款1167.66万元。
——教育部考试中心等7个单位,采购汽车、电子设备、办公家具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列明的货物和服务金额合计950.48万元。这些经费既没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也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规定程序。“中国教育经济信息网”项目,应招标未招标8427.97万元。
其它3个部门中,文化部下属事业单位国家图书馆2004年、2005年采购图书支出1.15亿元和1.2亿元,却未执行政府采购,而采用委托指定经销书商的形式采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算机软件开发项目支出261.84万元,超过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标准,却未进行招标。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下属单位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在无车辆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下,动用97.33万元购置了两部轿车和一部旅行车。
此次审计结果公告中的这些违规采购行为集中表现为:一是不按政府采购规则进行采购,二是不组织招投标或不公开招投标而自行采购。审计署认为,4部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