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喻春来
    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副主任李建华昨日在2006年度中国航空租赁业峰会上透露,银监会正在研究和讨论,希望推动银行入股金融租赁公司,有关部门正在修订《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融资租赁法起草组组长郭树言表示,我国近十年来禁止银行资金投资融资租赁,影响了融资租赁业做大做强,正在起草的融资租赁法将力促银行资金进入融资租赁。据介绍,在国际上,具有银行背景的融资租赁是这一行业的主力军,而我国目前还没有银行资金投资入股的融资租赁公司。
    中国银行(行情,论坛)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蔡鄂生昨日也表示,融资租赁市场的发展除了加强法制和市场建设外,对于金融租赁业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培育和扶持。
    郭树言还透露,融资租赁法草案今年年底有望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力争明年能够正式出台,未来融资租赁业将由商务部监管,其他租赁交易形式有望单独立法。
    谈到对融资租赁行业的监管问题,郭树言表示,由商务部对其进行适度监管似乎更为适宜。他说,融资租赁是资金密集型的特殊行业,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往往达到自有资产的几倍甚至十几倍以上,“对其实施监管是必要的”。
    郭树言同时表示,对于金融性更为突出的银行投资控股的融资租赁企业的监管,是银行监管部门以外的部门难以替代的,因此银行业监管机构需对银行投资控股的融资租赁企业实施监管。他还透露,融资租赁业法草案已将投资控股的主体扩大为金融机构,而不是仅限于银行,这是为将来其他金融机构介入融资租赁业留有余地。这样,对于具有金融背景的融资租赁企业的监管也就不能仅限于银行业监管部门,而应由国务院金融监管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