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出席情况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9月10日分别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公司三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 2006年9月20日上午在公司总部2号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共9人,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为:李荣杰先生、徐桦木先生、孙灯保先生、薛培俭先生、胡月娥女士、何宏满先生、白凤武先生、卓敏女士和张云燕女士,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李荣杰先生、孙灯保先生、薛培俭先生和何宏满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为确保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集团”)给予了公司各方面的大力支持,特别是给公司提供银行担保。截止2006年8月31日,丰原集团为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115,832万元。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实现双方共同发展,同时应公司控股股东丰原集团的要求,公司拟以控股子公司安徽丰原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油脂”)和丰原宿州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州生化”)的部分固定资产为丰原集团提供担保。
    此次资产抵押担保以不超过丰原油脂和宿州生化的固定资产净额为参照(截至2006年6月30日,丰原油脂固定资产净额约为2.6亿元,宿州生化固定资产净额约为2.4亿元),向银行申请用信额度(贷款)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担保期限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丰原油脂和宿州生化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分别占99.30%和95%的权益;丰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占公司24.7%的权益。
    截止2006年8月31日,公司共累计对外提供担保(包含控股子公司)106,900万元,其中公司共为控股子公司担保100,900万元,没有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由于丰原油脂、宿州生化和丰原集团为关联企业,故此次担保为关联担保,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向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9月18日接到控股股东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4.70%)《关于要求在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新提案的函》,要求在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以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临时提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以上提案的程序及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提案补充提交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调整后的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为: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关于以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他有关召开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