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安然王春霞发自天津
    天津滨海新区在金融业改革方面的大手笔,将可书写在信托史上。天津可考虑将率先出台“基金信托投资管理办法”;信托计划可考虑突破200份限制。 这是在天津滨海新区召开的“全国信托业第二届峰会论坛”上,天津市市长戴相龙做出的表示。
    回顾信托业发展的历史,戴相龙表示,经过5次清理整顿之后,信托公司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在滨海区成为我国金融创新试点的背景下,通过增设、重组或新设,建立以《信托法》为经营依据,以基金信托投资为主力的信托投资公司。同时,在天津大力发展若干基金,包括产业基金、集合信托、风险基金,以及资产证券化等。
    “基金型的品种多了,管理公司才有必要,以基金管理为主要任务的信托公司就有业务需求了。”他表示,基金的投资范围可围绕环渤海地区的开发、开放,比如基础设施,现代制造业、房地产、环保产业。
    此外,在《信托法》的基础上,他表示,天津可考虑率先制定出“天津市基金信托投资管理办法”,能够突破现在法律规章束缚的,应该呈逐步解放的趋势。比如集合信托发行,可考虑突破200份的规定。另外可以尝试跨区开展业务,考虑信托产品的流通问题;允许银行、保险公司购买信托产品,以及建立扶持信托公司发展的财税政策。
    不过,一些与会信托公司负责人表示,信托公司在天津拓展业务从目前的政策环境及竞争环境看,还不太现实,但对参与滨海新区的金融试点则表现出浓厚兴趣。
    信托业经过5次清理整顿之后,目前全国仅存55家信托公司,其中天津辖区内拥有天津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和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