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6年9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公告》中有关第二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已完成在联合国注册手续的内容有误,应更正为:第二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已完成联合国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正在向联合国申请注册。
    特此更正,并向投资者致歉。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