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27日召开三届十三次董事会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的议案:
    股改方案:公司唯一非流通发起人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电气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下称"电气总公司")共同参
与公司本次股改。 电气总公司向流通A股股东每10股流通A股支付28.00元现金对
价,合计支付现金对价总额为14280.00084万元。公司非流通社会募集法人股股
东在本次股改中既不参与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股改
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电气集团特别承诺:所持有公司之股份,自本次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10月19日
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股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6年10月20日上午9:30-10月30日下午2:00;本
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报刊、网
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活动。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0月30日15:00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
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A股流通股股东可
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0月26日-
30日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审议公司股改方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627";投票简称为"上电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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