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9月24日发出,其中独立董事和初鹏、冷泰民、易大盛董事以传真方式送达,其他董事专人送达。 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30日中午12点。会议内容及表决结果通报了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发出表决票9张,收回表决票9张。
    会议以9票决议同意、0票反对、弃权0票批准了《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岳阳市商业银行股权的议案》,即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将公司所持岳阳市商业银行980万股(占总股本的4.41%)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九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