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6 年9 月28 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质押登记及质押登记解除通知》,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东云南马龙万企化工有限公司于2006 年9 月28 日解除了为其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10,93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7%)公司股份的质押手续,该股份于2005 年10 月30 日质押给中信实业银行昆明分行,应于2006 年10 月30 日到期;2006 年9 月28 日,云南马龙万企化工有限公司为其生产经营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93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7%)重新办理了质押登记,为其向中信银行昆明分行贷款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 六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