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皇家飞利浦电子公司(下称“飞利浦”)经签署了意向书,将其现有的移动电话业务转让给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下称“CEC”)。
CEC未来将全盘接手飞利浦的移动电话业务,该业务目前的年度销售额为4亿欧元,拥有约240名员工,主要集中于亚太和东欧地区。 今后飞利浦不会再从事与手机相关的业务。飞利浦大概占到中国手机市场3%~5%的份额。
依据意向书条款,CEC将在今后5年内获得一项全球性的飞利浦品牌授权,用于移动电话的市场营销和销售。
双方公告称,本次交易将仍有赖于尽职审查的确认。并将取决于所有必要的股东、政府和监管当局批准和同意。本次交易预计将在2006年年底完成。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致电飞利浦电子中国集团媒体联络人Sharon Tang,以及CEC 办公厅主任钟际民,二人均表示无更多消息可以披露。双方交易细节如交易金额、交易方式等均不能透露。
CEC之前就与飞利浦在手机业务方面有深入的合作,1996年双方就曾合资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该公司目前注册资本3300万美元,是“PHILIPS”品牌手机全球唯一生产基地。飞利浦开始重组全球手机业务时,就曾经把旗下的法国LEMANS手机研发中心以及位于深圳的生产基地桑达公司75%的股权转让给 CEC。
飞利浦方面表示,这是飞利浦作出的战略性的决定,放弃非核心业务,将精力集中于占市场主导地位的业务上,诸如平板电视、家庭娱乐系统等。
事实上,飞利浦并不是第一个转让手机业务的欧洲厂商,在此之前阿尔卡特和西门子已经先后向亚洲厂商转让手机业务。
但过去的收购案例缺乏成功先例,明基收购西门子、TCL与阿尔卡特的手机业务联姻都无法摆脱亏损。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