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06年10月16日向各董事发出。 会议于2006年10月25日在深圳发展银行大厦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3人(包括独立董事4人),董事法兰克纽曼(Frank N. Newman)、唐开罗(Daniel A. Carroll)、单伟建、欧巍(Au Ngai)、钱本源、王开国、金式如、采振祥、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郝珠江、郑学定、袁成第等12人通过现场或电话参加了会议,董事张桐以因事不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单伟建行使表决权。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康典,监事王魁芝、罗龙、黄守岩、仇卫平、吴正章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法兰克纽曼(Frank N. Newman)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季度呆账核销的议案》。
    同意第三季度核销呆账141笔,呆账本金折人民币309,359,001元。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