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10月17日(星期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06年10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董事孙为民先生因其他会议安排,书面委托董事任峻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赵曙明先生因其他会议安排,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黄丽洁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金明先生因出差在外无法到现场参会,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近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举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三季度报告》;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沈阳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沈阳苏宁电器有限公司提供3,300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具体详见公司2006-050号《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