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的规定,本公司聘请的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万通”)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机构。 同时,中信万通指定李永柱同志担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代表人。
    公司近日收到中信万通《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的通知:由于李永柱同志已调离中信万通。为保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保荐工作的正常进行,中信万通指派丛龙辉同志接替李永柱同志的工作,担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代表人。
    以上变更自2006年10月28日正式生效,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查文件: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
    特此公告。
     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