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费杨生 北京报道
    针对当前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不规范这一突出问题,《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昨日在京正式发布。 业内专家称,房地产中介公司不讲诚信、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望得到遏制,房地产交易秩序有望得到一定程度的规范。
    在昨日举行的“首届中国房地产经纪评价结果发布暨行业发展峰会”上,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痛陈中介公司的种种“坑蒙拐骗”行为。他说,当前房地产经纪行业还处于起步阶段,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不规范问题还十分突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
    业内专家认为,要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业需要标本兼治。首先是加强监管。此次发布的《执业规则》,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维护声誉、对委托人职责、交易资金监管、佣金收取以及禁止行为等涉及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重要内容进行了说明和规定。
    其次要改进当前的部分经纪业务。比如,房屋租赁中的房屋银行业务,也就是中介公司全程代理房主出租房屋,向房主月付租金,而要求租房者一次性付清至少半年或一年的租金。应当把这种缴纳方式颠倒过来,即中介公司对房东实行一年租金一次性付清,而对租房者实行按月收租。
    此外,还有业内人士建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金等方式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用法律法规来严格规范市场行为,建立必要的行业奖罚机制,实行严厉的退出机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