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于2006年10月25日刊登董事会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6年第5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公司发行认股权证的申请
获通过。
    1、公司于2006年1月5日刊登了《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
革实施公告》,确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为2006年1月5日
。
    2、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拟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
登记日(即2006年1月5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以10:3.8的比例免费派发百慕
大式认股权证,共计149,522,568份。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7.00元的价
格,认购公司1股新发的股份。权证存续期为自权证上市之日起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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