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东已向证监会递交举报材料
著名律师宋一欣认为,发行欺诈公司应暂不上市
本报近期将联合搜狐新浪举行网上交流
【大众证券报道】倍受关注的栋梁新材(行情 - 留言)上市涉嫌造假案又有新消息。266万原始股被骗购的发起人股东王锦纯本周对《大众证券报》记者透露,他已经向中国证监会和浙江省证监局递交举报材料,并且其投诉已被受理。证监会办公厅信访办明确表示将在60天内给予答复。
王锦纯告诉记者,9月19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他的案件,当天他便向中国证监会邮寄了一封特快专递。 次日,他赶到浙江省证监局反映情况,并见到了局长王宝桐,王局长表示对此事“感到蹊跷”。
9月28日,王锦纯收到中国证监会回函,表示其投诉已被受理。
10月23日,放心不下的王锦纯亲赴北京。当日上午8点30分,中国证监会办公厅信访办的温先生接待了他,双方陆续交谈到11点。温先生表示,证监会将在60天内给予答复。据王锦纯介绍,在他被接待期间,谈话时断时续,因为陆续有上访者反映情况。
根据回函受理时间,中国证监会本月底将就王锦纯举报栋梁新材上市过程中弄虚作假、欺骗股东的情况给予答复。
为了证明自己言语非虚,王锦纯昨日给《大众证券报》发来传真。传真中,王锦纯再次确认自己向中国证监会举报栋梁新材上市材料中有关他本人签字部分系他人伪造,同时确认其向《大众证券报》所反映内容具有真实性,并表示愿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著名证券维权律师宋一欣对《大众证券报》表示,“上市材料签名不实已有造假嫌疑。如果证监会认定栋梁新材存在股票发行上市欺诈,那么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已募集股份可以暂不上市,而且上市公司、发起人和相关中介机构都将承担法律责任。这个法律责任的承担,首先有可能是被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处理,情节严重的,甚至将承担刑事责任。”
宋一欣表示,在中国证券市场中,发行欺诈的案例并不多见。前几年有一起通海高科(行情 - 留言)案,发行后最终没有挂牌上市,而由地方政府出面解决,今天栋梁新材的情况与之有些类似。
栋梁新材上市涉嫌造假事件还有哪些内幕不被人知?除了王锦纯签字外,当初集体股改制时的转让签字是否同样存在问题?发起人股东王锦纯到底与栋梁新材董事长陆至宝有何恩怨?本报近期将联合搜狐新浪网进行网上路演,一一揭开这些谜题。本报记者
冷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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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