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控股股东河南
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莲花集团)以转增权抵债方案:公司以截至
2006年6月30日总股本88400万股为基数,以截至200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公司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10:5的比例转增股本。 莲花集团以获得转增股权用于抵
偿所欠公司部分债务。
    股权登记日:2006年11月17日
    除权日:2006年11月20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6年11月21日
    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2005年度每股收益按照实施后的总股本
全面摊薄计算为0.0073元。
    莲花集团以股权抵债实施方案: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莲花集团
以原持有国家股中的57475689股用于抵偿部分资金占用,因此委托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该部分国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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