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累计为其提供担保3,8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之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14,700万元,占公司2005年12月31日净资产58,051万元的25.32%。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06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于乌市黑龙江路23号,注册资本14亿元,法定代表人刘海华,主要经营范围:城市制水、供水等。该公司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91,068万元,负债总额59,685万元,资产负债率31.24%,本公司与其无关联关系。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鉴于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累计3,3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了担保,为维护两公司间长期合作关系,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6年11月1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200万元,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3、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05年12月31日财务会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