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歌舞娱乐业协会称将考虑自制音乐带
“版权费,深圳市的KTV商家一定要交,近两年来也一直在交。但是我们不会采纳版权部门新出台的标准,这个标准太笼统也太高了!”罗湖区歌舞娱乐业协会秘书长张效坤日前接受记者专访时如是表示。 该协会及商家的意见是:区协会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已签署的版权缴费标准将按约执行至2007年11月;此后,将参照其他城市情况,继续与有关部门“讨价还价”。
近百歌厅暂不采纳新标准
“版权费是一定要缴的,但12元的上限标准明显太高了,而且简单按房间而不是按房间面积的收费办法,完全没有考虑具体情况!”张效坤向记者表示。
张效坤表示,按现在推出的12元标准,一个100间包房的KTV歌厅,一个包间一年要交近4000元的版权费,整个歌厅一年下来就是近40万元,商家很难负担。
张效坤说,罗湖区歌舞娱乐业协会和成员单位已决定暂不采纳上述标准;根据此前协会与音著协签订的协议,近100家经营商仍将按0.072元/平方米·天的标准缴费,至合约规定的2007年11月。
经营者拟自制MV
那么,合约到期怎么办?对此,张效坤开出了一道“药方”:组织有关力量,低成本自制MV(音乐带),向全区、全市乃至更大范围推广。
张效坤向记者介绍,对于音乐词、曲制作成MV的版权费,版权部门至今规定的是每首MV收取200元。按照这一规定,KTV歌厅只要不使用音著协代管代征版权费的MV作品,就不存在缴纳12元版权费问题。
张效坤向记者算了一笔账:目前一首MV的制作成本并不高。如果由协会组织自制拍摄的话,除了照常缴纳每首仅200元的版权费,拍一首简单的MV,其实成本可以控制到5000元左右。
作者:记者洪宾李纬娜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