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06年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参加董事8人。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鉴于公司原总经理姚培春先生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呈,董事会解聘姚培春先生公司总经理职务。
    2、董事会提名并聘任刘文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独立董事对上述人选无异议。
    刘文伟先生简历如下:
    刘文伟 男,49岁,高级工程师,大专学历,2001年5月天津财经学院企业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曾任天津市药材集团公司技术科副科长;1993年至1999年任天津美伦医药公司总经理;1999年至2000年任天津新丰制药公司总经理;2000年至2001年5月任天津中药制药厂常务副厂长;2001年5月至2006年11月任天津中新药业隆顺榕制药厂厂长。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