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986781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24%,下称:新天集团) 通知,新天集团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下称:维吾尔自治 区分行)所持股份中的118295741股已于2006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办理完成证券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经协商,新天集团将其所持股份中的99339059股质押给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作为1.7亿元贷款的出质,质押期限自2006年12月26日至2007年12月25日。上述 质押登记手续已在登记公司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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