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宣工于2006年12月25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后,公司董事 会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在广泛听取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由提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提议,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出如下调整:
    调整后为: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所持S宣工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安排 对价,公司以现有流通股份总数55,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33,000,000股,流通股股东持有 的每10股获得6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3333股对价股份 。
    S 宣 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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