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S 阿继接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通知:国务院国资委以国资产权 【2006】1554号文件对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批复,同意阿城继电器 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16,413.5万股全部转让给哈尔滨电站设备 集团公司,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仍为29,843.5万股,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 公司持有16,413.5万股,占总股本的55%,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本次收购涉及S 阿继控股权的转让,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且 豁免受让方要约收购S 阿继股份的收购义务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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