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6]16号文件精神,结合近期国际市场油价 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将标准品汽油出厂价格和零售基准价格每吨下调220元,于1月14日零时起执行。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通知精神,省物价局公布了调整后的成品油零售价格(见下表),同时要求省内中石化、中石油企业供应系统外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汽油、柴油批发价的批零差率不得小于4.5%,省内液化气出厂价格按照与汽油出厂价格保持0.83∶1至0.92∶1的比价关系相应下调,下调后的价格自2007年1月14日零时起执行。
省物价局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立即组织检查力量开展市场巡查,对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行为要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据悉,省市物价局于今天零时已经组织人员到加油站开展巡查,确保降价措施落到实处。
广东省成品油销售价格表
(自2007年1月14日零时起执行)
品名批发价 零售基准价具体零售价
元/吨 元/吨 元/吨元/升
90号汽油56885515 5956 4.41
93号汽油60305846 6314 4.75
97号汽油63716177 6671 5.15
0号柴油 51985040 5443 4.64
(其中渔业船用) 48135040 5040 4.30
注:1、批发价和具体零售价均为交易的最高价格;2、具体零售价已按零售基准价上浮8%(渔业船用柴油除外);3、其他品种的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以及容量与质量换算标准确定。
(责任编辑: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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