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7年1月8日刊登公告以 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和交流。根据协 商结果,非流通股股东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原方案中对价安排现调整为: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其合法持有的 13650万股公司股份作为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的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即: 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 股东支付的2.5股股份。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莲花集团)、公 司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项城市天安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天安科技)在其原承诺 事项基础上增加了减持价格事项承诺:
    莲花集团、天安科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 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十二个月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 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出售的价格将不低于4.0元/股。
    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需获得公司相关A股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1月16日复牌。投资者请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 1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说明书(修订稿)》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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