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各方关注的民营企业家“原罪”话题,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昨日表示,中央发展非公经济的政策绝不改变,她主张不争论,用实践和历史来回答。
昨日上午,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三届二次会议在北京友谊宾馆聚英厅召开,国内主要民营企业家悉数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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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延东还表示,由于明年要召开十七大,在这之前肯定有各种各样的议论。她希望非公企业界人士不要以为因此政策会有所转向,“我们还是主张不争论,还是用实践和历史来回答。”
全国工商联第一副主席、中央统战部副部长胡德平昨日在会间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他反对“原罪”的提法,民营企业在资本积累的时候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但这些问题出现于法律明确之前,是可以理解的。
“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之前的资本原始积累阶段不存在‘原罪’; 1988年明确了民营企业家法律地位之后,他们的经营行为犯了什么罪就按什么法律来处罚即可,但也应该考虑到,民企的有些违法行为也是迫于社会的潜规则。”胡德平说。
2006年民营企业家的“原罪”问题再次进入公众视线。多名民企富豪传出被调查的消息。
对于如何看待“第一桶金”,胡德平认为,部分人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确实存在着违法行为,但这是特定历史阶段出现的问题,必须考虑到那时的社会现实,更重要的是,当时法律并不完备,追诉民企“发家秘史”缺乏法律依据。
早在上个月17日的“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论坛”上,胡德平就表达了“清算‘第一桶金’就是否认改革开放成绩”的观点,随后各界对此反应不一。
12月17日,重庆市委书记汪洋公开表示,民营经济创业初期的“不规范”既是其与生俱来的“胎记”,也是其生机勃勃的活力所在,有关部门要给民营经济“最大程度的宽容和理解”。
胡德平认为,现在社会上存在的“每个民营企业肯定都存在问题,只要查肯定可以查出来”的思维定势,如果落实到实践中,将给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蒙上一层不祥的阴影。
(责任编辑:悲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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