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保监会获悉,山东省确定在章丘、寿光、临清3市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对试点地区、险种、规模、承办主体以及政策支持等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
    据悉,这次试点工作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四方面:一是探索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运作机制和有效组织方式;二是研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测算体系和补贴手段;三是改进农业保险的承保、理赔模式;四是积累农业保险风险巨灾准备金管理的经验。
    据了解,本次试点还确定了具体的核算和灾后理赔方案,详细内容为以人保股份试点县支公司为单位实行专户核算;保险公司管理费用方面,按照保费收入的20%计提;试点经营利润则要求在年底全部转入县级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账户。
    另外,试点业务灾后赔付实行全省统筹、最高赔付总额封顶的政策。最高赔付总额以当年全部保费收入的3倍为最高限。最高限度内,按以下原则进行赔付:核定赔付额在当年保费收入1倍以内时,由保险公司赔付;当核定赔付额超过1倍时,超过的部分使用巨灾风险准备金弥补;动用巨灾风险准备金仍不能弥补时,不足部分首先由保险公司按当年保费收入的30%赔付,其余部分财政承担。财政承担的赔偿责任则由省、市、县(市)三级按3:3:4的比例分担。
    (许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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