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工银亚洲(0349)董事兼副总经理黄远辉出席电台节目后认为,内地容许金融机构来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惟要澄清何为「内地金融机构」之定义。 他指出,若「内地金融机构」亦包括正筹备在内地注册的本港银行,对其发展有利。
黄氏解释,本港银行在发展内地人民币业务时,较需要人民币资金支持,若容许来港发人民币债券,对其发展帮助大;因现时国内人民币贷款息差较香港为阔,达到2﹒5%至3﹒5%,故若本港银行开展上述业务,盈利将可较本港业务丰厚。 另外,黄氏表示,传统的中国金融机构资金充裕,对来港发人民币债券兴趣不大,但若为了配合国家政策,亦可能计划来港发债;而发债对象主要是针对本港银行体系内200多亿元人民币存款,并若假设人民币债券息率达3%,而计入人民币每年升值约5%,投资人民币债券回报对稳健型的投资者是具吸引力。(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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