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武石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7年1月12日刊登公告以来,在公司董事会 的协助下,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动议人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 沟通。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以下调整:
    现调整为:
    "根据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S武石油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 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5股股份的对价安排。
    S武石油的非流通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盛世达。截 止本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签署日,除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石化、江汉石油 、武汉石化、茂名石化承诺同意盛世达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外,公司其它13 家非流通股股东均未明示同意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部分股东合计持有本公 司非流通股股份23,577,10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06%,应执行的对价安排 为4,244,771股股份。
    为使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顺利进行,盛世达同意为截止本次股权分置改 革相关股东会议召开之前一日未明确表示同意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 股股东以及由于存在股权权属争议、质押、冻结等情形无法执行对价安排的非 流通股股东,先行代为垫付该部分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 执行的对价安排。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若上市流通,应 当向代为垫付的盛世达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盛世达的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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