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0日电 北京市国税局近日公布,在北京市去年开展的对外商投资房地产 企业的税收专项检查中,涉外房地产企业补税金额高达3858万元,相当于其申报纳税金额的一半。
据《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市国税局去年检查的68家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有20家都存在问题,有问题率近三分之一。
北京市国税局稽查部门负责人表示,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违法问题主要有:取得消费者的售房预收款,却不向税务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项目竣工达到清算条件,却故意不向税务机关申请竣工清算,从而少缴税款。
据介绍,违法的外资房地产企业还在开发成本上“做文章”。拿发票来说,没拿到发票居然能把白条入账,发票没有付款单位名称,要不就是名不副实。还有的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在缴税前超额列支业务招待费,在建设期多摊销的开办费、设计费。
(责任编辑:张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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