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1月22日电(记者姚玉洁)江苏省物价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日前公布了2006年江苏城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首次公布的这个指数为102,即城市低收入居民实际承受的物价水平比上年上涨了2%,这个数字高于全省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0.4个百分点。
这是江苏省首次正式公布城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据江苏省物价局综合处副处长许伟介绍,城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简称低收入指数)是根据低收入居民的消费结构特点测算的,覆盖范围为收入水平最低的20%的人群。低收入指数对600多种商品权重进行了调整,其中食品类权重最高,而汽车、数码相机等高档消费品的权重为零。
统计表明,2006年江苏省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1.6,比上年回落0.5个百分点。但对低收入居民而言,由于其机动财力较小,涨价幅度大的商品和服务又以生活必需品为主,所以物价上涨对他们的压力更大。
由于低收入居民的消费结构中食品消费所占比重较大,达到43.2%,高于平均水平8.3个百分点,因此食品类价格上涨,尤其是去年四季度肉、禽、蛋、油脂等价格大幅上涨,对低收入指数的影响要比平均水平大。与2005年12月相比,2006年12月低收入指数达到103.8,比平均水平高0.7个百分点,这是2006年底低收入居民实际承受的消费价格水平。
住户调查数据还显示,2001年低收入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3109元,占平均水平的56.2%;2006年低收入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至4049元,但占平均消费的比重下降到42.1%。
(责任编辑:毕博)
|